广西红木文化研究会
GUANGXI ANNATTO CULTURAL RESEARCH ASSOCIATION
CITES发布2022年度第30号和第31号缔约方通知,维持老挝黄檀属及马达加斯加黄檀属和柿属物种贸易禁令文章出自: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组织2022年5月12日在瑞士日内瓦发布本年度第30号缔约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No. 原文链接 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s/E-Notif-2022-030.pdf 《公约》第十三条款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适用
建议禁止该国的活体亚洲象和黄檀属的商业交易
1. 在2022年3月法国里昂举行的CITES第74届常务(常设)委员会会议(SC74)上,委员会依据《公约》第十三条款(Article XIII),给源自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Lao PDR)的活体亚洲象Elephas maximus(live Asian elephants)贸易提出以下建议: I) 所有缔约方应停止源自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亚洲象活体标本交易,直到秘书处同意该国在此交易方面可以采用源代码C为止,即被证实满足第10届缔约方大会第16号决议【Conf. 10.16 (Rev.)】有关圈养动物定义;
2. 常务委员会同意维持有关黄檀属Dalbergia spp. 出口管理的建议 α)所有缔约方应继续不得参与源自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黄檀属Dalbergia spp. 物种的交易,这包括了最终成品,如家具和雕刻品,直到老挝方面提交的相关贸易的无危害性采集科学报告(makes scientifically based non-detriment findings for trade in the relevant species)令秘书处满意为止,这其中重点物种是交趾黄檀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和奥氏黄檀Dalbergia oliveri。 3. 秘书处由此向各缔约方提示,依据常务委员会第74届会议第3号总结文件(document SC74 Sum. 3)中的建议,自2022年3月10日起,对于源自老挝的所有活体亚洲象交易实施禁贸。与此同时,源自老挝的黄檀属交易禁贸令继续维持,这包括了家具和雕刻件等成品。
4. 各缔约方应及时通知各自执法机构和负责进口监管的关口工作人员,以避免不必要的违规行为出现。各缔约方不得对于CITES附录I所列物种的进口签发许可证,对于附录II所列物种的进口许可,在操作前亦应当参考CITES官网的暂停贸易属地信息栏:https://cites.org/eng/resources/ref/suspend.php 5. 在第74届常务委员会会议(SC74)上还通过了关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一系列补充建议,这包括国家立法、CITES管理当局(尤其是CITES科学机构)、执法机构、监测野生动物农场和相关贸易和行动、提升认知和预判水准等。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被要求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向秘书处报告在2022 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相关执行落实情况,以便秘书处向常务委员会第77 届会议转达报告及其建议。这些建议包含在第74届常委会第3号总结性文件(SC74 Sum. 3)中文件中的第4-5页,可在线获取:https://cites.org/eng/com/sc/74/sum。 6. 常务委员会建议各缔约方、秘书处、国际非政府组织和各发展伙伴就本公告要求共同努力,提升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履约能力,支持其技术改良,提升执法效率,弥补不足之处。特别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该国对于黄檀属重点物种贸易的无危害性分析(NDF)科学调查能力的建设。 7. 本缔约方通知取代2018年11月发布的当年第83号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 No. 2018/083)。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组织2022年5月12日在瑞士日内瓦发布本年度第31号缔约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No. 2022/031),关注: 原文链接 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s/E-Notif-2022-031.pdf 马达加斯加 柿属与黄檀属物种的商业贸易禁令
1. 在2022年3月法国里昂举行的CITES第74届常务(常设)委员会会议(SC74)上,基于对秘书处和马达加斯加方面提交的有关黄檀属Dalbergia spp. 红木(Bois de Rose & Palissandre)和柿属Diospyros spp. 黑檀木(Bois d'Ébène)贸易的有关报告内容:
a)决定维持向各缔约方曾提出的以下建议:不得接受源自马达加斯加的黄檀属种群的物种(接受注释#15)和源自马达加斯加的柿属种群的物种(接受注释#5)样本之商业目的的出口与再出口,直到秘书处对该国提交的国家级别无危害性采集(NDF)和合法来源性采集(LAF)科学报告达到满意为止;
b)要求参与了马达加斯加黄檀属红木和柿属黑檀木贸易的原产地、中转地和最终目的地的各缔约方听取常务委员会有关于此的商业交易的建议,这包括了停止贸易和有效管理现有库存。各缔约方应参照有关CITES所列物种非法交易和没收标本处置指南的第17届缔约方大会第8号决议(Resolution Conf. 17.8),特别是其中的第2段和第8段内容;
2. 秘书处提示各缔约方, 2017年6月11日,常务委员会通过邮寄程序决定承认2017年1 月2日之前在马达加斯加生产、包装、准备用于零售贸易并正式注册和授权出口的黄檀属物种木材的制成品(finished products of Dalbergia spp. )不在禁止贸易的建议范围内。因此,这些注册样本可按照有关特别规定进行公约前标本贸易。 3. 本缔约方通知取代2018年1月15日发布的当年第7号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 No. 2018/007)。 上图:马达加斯加的红木(Bois de Rose)采伐 |